红网长沙8月1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 实习生 徐振天)一台奔驰S500停在地下车库,凌晨时分离奇消失。谁也没想到,偷车的竟是汽修店老板。在之前的一次维修过程中,他和同伙在车上装了GPS定位设备,又偷配了车钥匙。8月12日,芙蓉区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盗窃案。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是短时间内修车,车主最好看着维修人员工作,如果要离开,也尽可能随手带走车钥匙,以免让他人有机可乘。
修车时动手脚,7000元配车钥匙
何某在长沙市马王堆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2013年11月底,一名顾客将一台黑色的奔驰S500放在何某的店里维修。何某发现这台奔驰是走私车,再加上修理店资金周转困难,便动了歪念头。他和前同事厉某商议偷车,“这是走私车,就算偷走了车主也不敢报警”。
维修期间,他们偷偷记下这台奔驰的车架号,并在车子发动机舱里装了GPS定位。利用车架号,他们花了7000元复制了一套车钥匙。
同年12月20日深夜,何某通过手机查看GPS定位,确定车辆停在某停车场。
12月21日凌晨,厉某用贴纸将自己的车牌号掩盖,驾车与何某前往偷车。
偷到车以后,何某根据事先协商,当天上午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肖某。但在厉某与肖某签署的协议上,卖车的价格只有8万元。肖某拿到车后,又以21.5万元转手卖给朱某。
同伙一直都认为只卖了8万元
让何某失算的是,失主报警了。警方迅速判断出系熟人作案。通过排查最近的车辆使用情况,警方发现,该车最近送过修理厂。12月26日,民警将何某抓获。第二天,肖某、朱某被抓获,厉某投案自首。
2014年8月12日,芙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法庭上,厉某说,他自始至终都认为卖了8万元,后来才知道被哥们何某欺骗了。“何某说卖车得到的钱一人一半,我可以分4万,但实际我只拿了3万。”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何某和厉某均表示“属实”,并当庭认罪。厉某说,第一次拿这种不正当的钱,当时心里就很不安,现在很后悔。
两名销赃的被告人也均表示认罪。肖某说,当时只以为是走私车,但是并不知道是偷来的,她还在和朱某的购车协议上写着“保证非盗抢车辆”。法庭认为,由于两人都明知该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却仍然进行交易,其行为构成犯罪。
主犯一审获刑三年两个月
经鉴定,涉案车辆无车牌、无车辆行驶证,出厂日期为2001年,价值仅为8万元。8月12日,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决,何某和厉某犯盗窃罪,判处主犯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从犯厉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此外,肖某和朱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
听到宣判后,旁听席上何某的妻子情绪激动,向法庭请求轻判。何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走私机动车及走私拼装车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鉴定,“不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的走私拼装车,应当按照废旧金属回收价格进行鉴定。这台车出厂日期是2001年,如果按这个情况鉴定,价值没有8万元。”何某的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