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澧8月11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花心男子三次结婚,婚后出轨还对妻子施暴,妻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8月11日11时,湖南省临澧法院对一起因丈夫伤害妻子的离婚案件公开宣判,准予原告张某与被告蒋某离婚,婚生子由原告张某带养,被告蒋某逐年支付婚生子相应的抚养教育费。
2013年上半年,临澧县安福镇29岁的青年男子蒋某,曾有过两次婚史,皆因蒋某花心而与前两任妻子先后离婚。蒋某认识同镇另一26岁的青年女子张某后即确立恋爱关系,并立即同居生活。2014年5月27日,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蒋某仍不思悔改,又与婚外一女子关系暧昧。6月上旬某日,蒋某带该女子在临澧某宾馆开房,蒋某母亲和妻子张某得知后,母亲即带有孕在身的媳妇张某前往宾馆捉奸。来到宾馆后,蒋某与那女子拒不承认通奸事实,并与妻子发生激烈冲突,后经“110”警察现场处理。蒋某回家后不满妻子捉奸,继续与妻子争吵,完全不顾怀孕在身的妻子,用手将张某左耳膜打穿。
6月14日,张某分娩生育一子。此后,张某与蒋某夫妻关系继续恶化,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蒋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蒋某不珍惜夫妻感情,不履行夫妻之间应当忠诚的义务,花心不改,且对妻子张某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该院遂依法当庭判决准予其离婚,鉴于原告张某不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依法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