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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大抢劫金行杀人案被移诉 嫌犯面临死刑或无期

A-A+2014年8月11日15:10正义网评论

  正义网郴州8月11日电(通讯员 雷勇)李某伙同他人杀死两保安抢劫金行180多万元金饰,潜逃5年后落网。近日,湖南永兴特大抢劫金行杀人案已由永兴县检察院移送郴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致两人死亡,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李某1966年出生,因犯盗窃罪于1985年被郴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盗窃罪,于2000年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某与许某的哥哥是同学,都曾从事过冶炼,对辨认铂金等贵重金属很在行。2007年5月1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许某携带撬棍、墨镜、铁锤、小型水管切割刀、手电筒、起子等作案工具,乘坐许某的摩托车来到永兴县永昌兴金行。李某用手动割管刀割断金行后窗防盗网上的两根钢管,与许某一起进入金行二楼,李某持撬棍,许某持铁锤将两名熟睡的保安杀死。之后二人开始寻找金器,用撬棍撬开金行库房铁门、铁皮柜,抢走铂金、黄金饰品共213件,经价格鉴定,被抢铂金、黄金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182.93万元。

  2012年12月29日,经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5年的艰苦努力,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永兴县“2007.5.15”永昌兴金行特大抢劫杀人案终于告破,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许某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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