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讯 (记者 李 佐 通讯员 黄 琳)不满40岁便当上了某公司项目经理的周某应该知足,可他为了快速来钱,不惜以身试法,实施抢劫。4月25日上午,被告人周某和代某抢劫一案在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周某和代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周某出生于河北省保定市,是某公司项目经理。后来,认识了只有初中文化的90后代某,两人多次通过QQ聊天谈到如何发财,在多次交流之后,两人都认为只有通过歪门邪道才能快速来钱。
2013年10月份,周某、代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是“湖北人”的人(在逃)。当年10月21日凌晨1时许,周某将随身携带的帽子、假发、眼镜等作案工具发给湖北人和代某伺机向路人抢劫。被害人何某、宋某打牌散场途经汨罗市友谊河南路回家时,周某手持水果刀堵住两被害人的退路;代某和湖北人拦在两人前面。随后何某、宋某将被害人劫持到友谊河堤的柳树下,并被逼吃下安眠药。“湖北人”和代某从两人的包里搜出现金和两张银行卡。之后用手机拍了两人的裸照,并威胁她们不准报警,否则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后三人分脏,其中代某分得600元,周某分得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均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在共同抢劫作案过程中均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