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陵4月23日讯(通讯员 刘小凤 瞿章琪)90后女孩为还赌债,以帮助同学介绍工作为由诈骗同学6万元。4月22日,被告人高某因犯诈骗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红网沅陵4月23日讯(通讯员 刘小凤 瞿章琪)90后女孩为还赌债,以帮助同学介绍工作为由诈骗同学6万元。4月22日,被告人高某因犯诈骗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被告人高某,女,1993年5月出生,湖南省沅陵县人,中专文化,原沅陵县自来水公司职工。平日爱好赌博,输钱后,就拿收来的水费填账。
2013年8月,高某输钱后急需还账,便向同学瞿某借钱。瞿某问高某是怎么进入沅陵县自来水公司上班的,高某称自己是自来水公司的子弟。毕业长期待业在家的瞿某听后,非常羡慕高某的工作,便希望高某可以通过关系将自己安排进自来水公司上班,高某同意给瞿某帮忙,但要求瞿某给3万元“关系费”。瞿某与家人商议后将3万元给了高某。
2013年9月,高某以3万元“关系费”不够为由,要求瞿某再给3万元,瞿某就在自己的家中将3万元现金交给高某,并要求高某写下了担保书。高某后来将其中的1万余元填补自己收水费时的缺口,另外的钱用于个人打牌赌博等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