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7月8日讯(通讯员 曹仙忠 黄志江)以给水果吃为诱饵,强奸将年仅11岁的智障女孩。7月6日,涉嫌奸淫幼女的犯罪嫌疑人曹某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6月26日19时许,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三都派出所接到桂东县籍男子王某成(住三都镇宝源煤矿12村)电话报警:称年仅11岁女儿王某安在宝源煤矿1村被人强奸了。接警后,三都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一边组织警力在周围开展调查走访,一边请求市局刑警大队进行技术支持,展开缜密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
曹某,男,1970年9月生,住三都镇宝源煤矿。在审讯过程中,其一直顾左右而言他,在办案民警拿出法医检验报告等铁证时才老实交待犯罪事实:6月26日下午6时,其以给水果吃为诱饵,将年仅11岁且身患智障的王某安骗至家中实施奸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