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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问道】戴晓凤:推动农业土地资源的资本化

A-A+2014年10月9日09:47新浪湖南评论

  【专家名片】

   戴晓凤博士,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湖南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两型社会研究院 副院长;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湖南省委 副主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定中,一个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将配套不同的资本化措施”。 通过土地资源的资本化,优化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目的所在。它既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资源要素市场等制度建设问题,同时也有如何实现土地资源资本化的操作性问题。农业企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就是农业土地资源资本化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对于农业企业,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在土地上的持续投入,是农业企业资本积累的重要过程。由于现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基本上都是租赁方式,在会计帐务处理上,所有对土地的投入只能以各项费用形式计入资产负债表,使得“原本属于农业企业的资本积累投入,不仅形成不了资本积累,反而却造成其经营成本的大幅增加”,由此,土地资源的资本化成为一句空话。

  首先,土地的资本投入以费用形式计入资产负债表,直接增加企业待摊费用,土地的规模经营无法得到规模优势,这一点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最大障碍。因为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下,农业生产的组织是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过程没有经济核算,土地成本、土地收益与土地增值等等,既无计价,也无纪录,也就无资本积累一说。农业企业流转土地不能够以资本化资产进入企业,这完全与一家一户生产方式无异。无论是农民家庭,还是企业,或是政府,持续在土地上的投入,虽然都附着于土地之上,但始终都没有能够形成可以经济核算方式来体现的资本资产形态,也即农业产业始终没法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换句话说,在账面资本上,国家这么多年来对农业的投入,全都归于零。

  其次,土地投入不能够以资本形态进入企业资产负债表,无法形成与土地形态相匹配的资产,即使资本的持续投入,已经极大地提升了土地使用价值情况下,农业企业也始终无法获得资产增值收益。任何一个企业的收入,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二是资产的增值收入。农业企业为了提升生产能力,必须不断地追加在土地上的各类投入,包括农业生产设施、土地级差提升等,这些投入都以费用的形式逐年摊销,看似从每年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收回,可生产成本增加的结果是摊薄了企业利润,企业收入下降了。

  第三,土地的资本投入没有促成企业资本积累的增加,企业无法建立后续发展所需要的融资平台,这是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土地上的所有投入都没有形成企业的固定资产,农业企业既缺乏债务融资的抵押、质押品,也缺乏可供资本运营的增值资产,由此切断了土地与资本,与技术,与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相结合的正常通道,农业生产要素市场也就无法形成。

  由此可见,农业企业的土地资源资本化,就是一个让土地要素进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如何让土地要素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推行,完成农业企业的土地资源资本化,第一,要把农村土地流转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从立法、会计准则上,让农业企业对土地的投入能以资本资产的形态进入其资产负债表。不仅要建立农业企业的土地资本的核算制度,也要建立农村集体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土地资本核算制度。从经济核算角度出发考虑土地资源资本化的路径,可以更加明确土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意义,更具有操作性。第二,要与农村土地流转会计核算制度相配套,建立土地资本估值、审计、交易等中介服务体系,以此推动农业产业要素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促进土地与资本、与技术、与人才等要素的充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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