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1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11年,我省共完成征地15万亩、拆迁房屋1585万平方米,发放补偿款201亿元、安置农民18.6万人。
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征地是按照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价的标准,按照新的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征收一般耕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16倍计算,征收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按16倍计算。除了拆迁补偿资金的到位,拆迁后的安置是拆迁工作的又一重要民生问题,目前,农业生产安置、留地开发安置、入股分红安置、用工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新的安置方式已成为拆迁安置工作的常态。长沙市雨花区武广新城“两转变一纳入三同步”征拆模式、浏阳生物医药园和九华园区征拆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彭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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