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起,一场“最严”整治

  在三湘四水铺开。

  各市州正在积极开展清理

  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

  涉矿等经营性活动。

如今时间过去一个多月,如今时间过去一个多月,

  该报告的报告了吗?

  该退出的退出了吗?

  近期,各地纪委陆续通报一批违规参与涉矿类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

  案例通报

【案例1】[案例1]

  路政队长参与经营并包庇执法

  益阳市赫山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何庚辉参与涉矿类、涉砂类等经营性活动

  2014年6月至2015年底,何庚辉违规参与煤灰经营和欧阳轶农的砂场经营等活动;同时,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过程中和治超行动中通过“选择性”执法等方式,包庇超载运煤运砂车辆,共计违规获利452000元。何庚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8月,赫山区纪委给予何庚辉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2]

  县委副书记以妻嫂名义入股公司

  宜章县委原副书记张卫星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

  2013年11月,时任郴州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正处级组织员的张卫星以其妻嫂刘某的名义入股周某、李某在广州成立的某公司20万元,占股20%。该公司成立后,在汝城县参与承建盈岭公路项目,赚取管理费320万元,张卫星分红获利64万元。此外,张卫星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张卫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3]

  安监局长违规入股获利

  嘉禾县安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立新违规入股获利

  2015年2月,李立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出资30万元入股嘉禾县园林绿化养护项目,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李立新共收到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的分红30万元。2017年5月,县纪委给予李立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30万元,并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免去其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案例4]

  副县长以岳父名义入股公司

  汝城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

  2013年11月,陈向华以其岳父李某的名义入股周某、李某在广州成立的某公司20万元,占股20%。在陈向华的协调下,该公司先后参与或承建汝城县盈岭公路项目、汝城县三号楼小区建设项目等工程,其中在盈岭公路项目赚取管理费320万元,陈向华将其应分红利64万元以公司的名义投入到汝城县其他项目建设中。此外,陈向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陈向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清理整顿

  除了通报曝光,释放强烈信号,

  在前期自查自纠阶段,

  多地还亮出了一系列“自选动作”

  确保整治清理活动顺利开展。

永州永州

  纪检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

  “我已认真学习《零陵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阅读《填表须知》,本人承诺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日前,永州零陵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填写《零陵区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并签订承诺书,为下一步在全区全面铺开清理整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要求清理工作做到人员全覆盖,填表全覆盖,汇总全覆盖。鼓励广大公职人员打消顾虑,立足“自查自救”,主动向组织交心交底,杜绝“零报告”。对查实的问题将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益阳

  赫山区3000余名公职人员参与清理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300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填写了《赫山区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如实报告个人参与涉矿类、涉砂类、涉渔类等经营活动情况,并对填报内容予以承诺。

  下阶段,各部门单位将根据个人报告和自查自纠情况,将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该区专项整治办;专项整治办根据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进行查处,对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未按照要求申报并退出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