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居家养老、互联网+养老”

  “十二五”期间,我省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末,全省拥有养老床位2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约为23‰。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36.5%,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22%。

  以2015年为例,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68所,县级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老年公寓)35所。同时,启动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全年共建社区小型养老机构96所,养老床位2400张。全省还建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66所、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19所,累计服务老年人84.7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全省累计为 663.55 万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在“互联网+养老”上,国家福彩金投入133万元、省财政投入800万元、市县投入741.5万元,组织建设了46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社会力量投入500万元,建设了8个民办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不断提高

  2015年,全省各地各单位继续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提高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标准、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等规定。

  公报显示,全省有112个县市区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标准。其中攸县、湘乡市、东安县、双峰县达到600元/人·月;长沙县、天元区、株洲县、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达到500元/人·月;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达到400元/人·月。全省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1022万元。

  全省有103个县市区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其中长沙、湘潭、常德、张家界、永州等地90-9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长沙、株洲、湘潭、常德、郴州等地为80-89岁低保老人发放50元/人·月以上的高龄补贴。全年为34万80-99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95亿元。

  此外,122个县市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92.9万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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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有所乐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为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省、市各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5年,全省有各级老年合唱团、艺术团3946个,常年参加活动的老年团员26.5万人;老年大学(学校)1211所,在校学员32.9万人;有各类体育活动场地11165个,老年体育协会2150多个,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30多万人次;有城乡基层老年协会3.93万个,会员达到505.9万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分别达到93.9%、87.3%。

  目前,省老龄委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已先后印发了30多个涉老政策文件,为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