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3月17日讯 (长沙晚报记者 徐媛) 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对2016年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有两项新的规定:一是2016年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 本、专科专业学生,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二是2016年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 生,不能直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从2015年下半年起,我省参加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改变原来师范生毕业后直接认定并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做 法,采取全国统考、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考生先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通过后再参加现场面试,面试通过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5年11月,我省45520人首次报名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通过率约为35%;2016年1月,12354名笔试合格人员报名参 加了面试,通过率约为70%。

  省教育厅表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1 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不能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之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在这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中,教育部提出了逐步提高教师资格获得者学历层次的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按照文件的规定,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的、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 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所有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视为学历不合格,不能直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