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日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明确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

  《意见》共20条,分成六大部分。《意见》提出建立长株潭三市政策协同机制,赋予三市同等的行政权限;将逐步向株洲市、湘潭市下放长沙市的省级权限,赋予长株潭三市同等的先行先试权、改革自主权和市场要素配置权。

  创新发展,人才是首要。《意见》提出,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作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并优化科技经费使用结构等。

  在科技开发转化方面,《意见》提出了深化科研院所转制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技术转移转化试点、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4 条举措。赋予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灵活的用人权,同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如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可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在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保留人事关系,3年内 可回原单位,重大科研课题牵头人、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延长至5年。

  《意见》提出,加速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机制等。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每年发布推广一批 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在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将建立统一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打造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金融服务等在内的高水平创新创 业服务体系,实行“点对点”接单、研发、攻关、转化、服务。

  创新创业少不了投入。《意见》还明确,将从加大财税支持、推进科技金融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等3个方面提出支持,包括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