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省纪委昨日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对全省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通报指出,这5起典 型案件的查处和通报,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严格要求,体现了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责必 问的执纪标准。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5起典型案例
1 双峰县蛇形山镇原党委书记王良志、朱新桥因村干部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06年至2009年,双峰县蛇形山镇鞍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永 春违规发展中共党员,其本人的党员身份也是弄虚作假取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0年6月,刘永春因挪用娄新高速公路征地款被双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时任蛇形山镇党委书记,现任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良志以及双峰县政协副主席朱新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娄底市纪委分别给予 王良志、朱新桥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