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民告官”情形须见官

  在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可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或者行政执法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诉讼案件;

  年内首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建议或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对出庭次数作出硬性规定

  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在5件以上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得少于1件;10件以上的,不得少于2件。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在两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