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反腐利器
文峰
随着一个个贪官落马、一个个腐败官员进入庭审程序并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反腐铁律也一次次得到彰显。而这类庭审也标志着,我国法律对腐败现象的威慑力正在增强。
其实,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的不少法律都涉及反腐,其中包括刑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审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除此之 外,我国还有大量的反腐倡廉政策和文件。可以说,这些法律和文件基本上涵盖了公权力领域可能产生腐败的各个环节。但在反腐实践中,塌方式腐败的出现又表 明,过去一段时间里,反腐的法治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
事实上,相比于问题官员被查,民众显然更加关注他们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网上的舆论反映来看,绝大多数民众希望法治成为反腐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利器。前不久,周永康被正式提起公诉的新闻就引起了舆论热议,它成为诸多媒体的硬头条,个中原因自不待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 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今年的全国“两会”也传递出我国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 监察法”的信息。可以预见,在未来,法治对问题官员的威慑力必将大幅提升。
盘点七名落马高官判决书
“老虎”犯了哪些罪?
1.利用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滥用职权
4.玩忽职守
哪些“老虎”获轻判?
从轻处罚
李达球 15年
倪发科 17年
季建业 15年
廖少华 16年
量刑酌予考虑
童名谦 5年
“老虎”为何获轻判
1.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2.配合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3.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4.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后经查证属实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