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他人推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省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省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人选评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外部董事人才库入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将具备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任职条件的人选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四)选聘。根据监管企业董事会结构和外部董事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经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省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五) 遴选日常化。在省国资委网站建立日常化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渠道(“人才遴选”专栏),除包括这次外部董事人才库遴选集中报名外,平时也接受外部董事人 才库遴选自荐和推荐,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各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入库。对入库人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 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湖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使用汉字打印,3000字以内)。
(六)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在《湖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