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的问题

  1.省民政厅将中央提前下达的城乡低保等8类民政专项资金拟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省人社厅拟于2014年底将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即时分配下达。

  2.省移民局、省机关事务局等7个部门单位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拟将结余资金全部纳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

  3.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等13个部门单位拟从2015年起逐年减少年初待分配资金总量,预算安排细化到单位、到项目。

  (二)关于预算收入不真实的问题

  1.在省移民局的督促下,安江水库等相关业主单位已于今年6月底将淹没补偿费1.19亿元缴入省财政移民资金专户。省电力公司已于今年6月将少缴的库区基金262.36万元缴入省财政移民资金专户。

  2.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所属省信息协会收取的课题费等已用于课题项目研究和管理。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中心作出规定:今后承接的课题,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列支。

  3.省水运局坐支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4,899.28万元,其中2,554.77万元已上缴财政,其余垫支款项,收回后上缴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

  (三)关于所属单位或挂靠管理的协会依托主管部门获取收益的问题

  1.省环保厅调整了办事流程,将环评中心的评估工作由行政受理之前改为受理之后,并根据需要再委托评估中心组织技术评审;取消了环评中心的收费 项目,将该中心的运行及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对此前已收结余的990.02万元资金,已于10月15日上缴省非税局。

  2.省人社厅已按照审计意见,将发行结余款上交到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

  3.省金融办已退回原收取的金融机构赞助费,并注销了省金融协会。

  (四)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或修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其中省民政厅制定了2项资金管理办法和9项资 金分配办法,健全了资金分配的制度体系;拟从2015年起,将所有项目资金分配纳入项目库管理,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省人社厅修订了3项资金管理办法,对 资金分配标准和计算依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省卫生厅已将省级预算专项整合为3大类,拟出台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粮食局制定了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 管理办法,建立了仓库一般维修、功能提升、仓库大修项目库。省广电局已修订完善了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3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在建立“村村通”等3个工程 项目库。省水运局制定了水路管理及航道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分配原则、使用范围和监督制度。

  (五)关于多列支出、挤占或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的问题

  1.省地税局已将在系统财务列支的处室经费33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从2014年起取消了处室工作经费;对超标准计提的工会经费分单位已冲转,要求各级工会不得重复或超标准、超范围计提工会经费。

  2.省人社厅取消了对6个月短期劳动预备制培训的补贴政策;省就业局归还了挤占的专项资金。

  3.省广电局已停止支付尚未支付的150万元捐款,并收回了已捐赠给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的150万元;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已归还项目资金。

  4.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调剂使用的其他专项经费57.3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车辆购置等日常基本支出挤占日贷专款74.43万元已归还。

  5.省粮食局所属省粮科院和洞庭粮油实业公司已将截留、挤占的316.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6.省金融办已将挤占挪用的112.0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从今年起,该办取消了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对省直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奖励和工作经费补助。

  (六)关于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

  1.对年初预留资金二次分配不及时的问题,省旅游局等5个部门均已采取措施整改,5个部门2014年的待分配资金在9月底之前已全部下达。

  2.对未及时转发中央专项资金问题,4个部门均已采取措施整改。凡有专门用途的均在中央资金拨付后1个月内分配下达。

  (七)关于项目实施迟缓,财政资金沉淀较多问题

  1.省人社厅已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列出资金使用时间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至今年9月底,上年结转的1.09亿元已支付4230万元;不需用的国家助学金1223万元年底由省财政收回;厅机关信息化建设等4000多万元正在实施,将按进度支付。

  2.省卫生厅代管的全省性药品和设备采购资金4.75亿元,至今年8月底已采购支付1.58亿元,有2.87亿元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省环保厅上年结转指标1.36亿元已在9月底前形成实际支出7,653.14万元。该厅明确要求各市州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到今年底要完成已 安排资金项目的80%,对项目进展缓慢区域暂停安排资金项目。截至10月底,审计抽查常宁等4县市2013年应完成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12 个已验收,6个待验收。

  4.省广电局已基本落实“户户通”实施方案,正在协调市州启动该项工程;无线覆盖提质工程专项第一期59个高山台站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第二期11个高山台站已完成技术方案;长株潭地区三网融合监管平台专项执行方案已经专家论证,并通过了实验,项目建设已启动。

  5.省水运局已采取措施加快项目的实施,2013年应急抢通工程已于今年7月全部完成;信息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系统正在设计,近期将进行招投标;海事执法装备项目正在实施,配套的水上安全信息系统及通信监控系统项目随后将逐步实施,预计年内基本完成。

  (八)关于违规投资办企业问题

  1.省政府经济信息中心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将CA公司脱钩改制,收回投资。

  2.省粮食局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统一部署,在11月底前将三湘公司直接移交给省国资委。

  (九)关于“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方面问题

  1.省广电局已处置了超标、超编车辆;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三公”经费限额、使用权限和违规问责等规定,加强了公用经费的管理。

  2.省金融办已全额退还由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财产保险湖南分公司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