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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操纵工程招投标

为操纵重大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陈明宪、冯伟林等人“发明”了“串标”、“围标”和“清标”三步工作法。

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那些想在工程公开招标中中标的人事先找到冯伟林等人,他们再指示或授意下属事先将要招标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告知请托人,请托人得到准确信息后,选取其中的一个标段并告知冯伟林,这便是“串标”。

随 后,请托人再花钱组织一批具有投标资质的企业报名投标,然后在每个项目资格预审前,将这些花钱雇来的企业名单交给冯伟林,同时注明自己想要中标单位的名 称,让冯伟林给项目经理打招呼,确保这些雇来的企业尽可能多地通过资格预审,这样就可以对自己想中的标段进行“围标”。如果没有完全“围死”,还有其他企 业也进入了最后投标圈子,则必须在正式投标前,与其他通过的企业进行协商,给予他们一定金额的补偿,让他们配合围标。

最后在资格预审时,已听冯伟林打过招呼的项目经理,把资格预审名单统计表给有关人员预审时,先将打了招呼的单位画了钩,没打招呼的画了叉,然后告诉预审人员要确保画钩的单位通过预审,画叉的单位要尽量找问题将它们清出去,这就是“清标”。

通过这种方式,冯伟林等人牢牢掌控住工程招投标,又不留下“把柄”。陈明宪曾在忏悔书中说:“为了给请托人清除招标障碍,有时候我甚至以一个招标书里面某一页没有盖章为理由,将投标人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