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谢鹏)8月8日上午9点,在芦淞区政府大院内,30余台公务车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坪内,它们将贴上由芦淞区纪委和芦淞区监察局统一监制的“公务用车”标识。如果市民发现公务用车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我们会对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市民举报为真,将获得现金奖励。”芦淞区纪委副书记唐勋说。
据了解,本次芦淞区将为该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区国属企业的200余辆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该标识为纸质粘贴标识,其正面印有“公务用车”字样及监督电话。每一张公务用车标识都必须按照要求张贴于公务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醒目位置。
芦淞区纪委监督局机关要求,芦淞区所有的公车必须牌证齐全,并张贴标识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这只是我们所做的第一步,今后我们还将加强监督,并明察暗访,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唐勋表示。
芦淞区纪委工作人员承认,之前公车管理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这也是促使这项措施出台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该措施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考验,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芦淞区公务用车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唐勋说,纪委监督局机关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车私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举报方式
电话:28580827、28580877
□链接
“不该出现的地方”主要指休闲、娱乐场所
本报株洲讯(记者谢鹏)唐勋介绍,所谓的“不该出现”的地方,即是一些休闲、娱乐之类的公共消费娱乐场所,“我们这次也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法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透明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唐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