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入住宾馆遭钓鱼式盗窃
3月7日,在合肥做生意的男子董某某,独自一人到滁州办事,当晚住进琅琊区花园街一家宾馆。第二天清早,董某某醒来后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只女士坤包不见了,立刻报警。
琅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第二探组迅速介入调查,在距离宾馆数十米的地上,找到被丢弃的坤包,但里面的102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不翼而飞。警方调查发现,大约在凌晨两三点钟,小偷从后面民房翻入宾馆平台,就地取材捡了一根长棍子,“钓”走董某某的包。
案件串并之后,民警发现,琅琊区和南谯区此前多次发生类似案件,湖南省桑植县人钟某某嫌疑最大。
日前,钟某某在滁城一家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戴上手铐。
嫌犯交代
偷到警官证吓得主动归还
落网后,钟某某很快交代,今年1月份以来,他采用“钓鱼”的手段,盗窃宾馆4起,案值5万余元。其中,大年三十晚上的那次盗窃,令他印象最为深刻。
那天晚上,钟某某锁定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宾馆。其中一间房内,一家三口睡得正沉。钟某某暗喜,将一件冲锋衣和一个女士手包,悄无声息先后“钓”了出来。
他打开手包,里面装着1万多元现金,以及购物卡、纪念金币、首饰、手机等物。清查穿在身上的冲锋衣,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证件,拿出一看他大吃一惊,原来是一本武警部队的警官证。无意中偷到警官的东西,钟某某非常害怕,赶紧利用偷来的手机,通过微信与失主女儿聊了起来。
钟某某非常狡猾,谎称捡到手机和警官证等物,想要归还。之后,他将警官证、身份证和包丢在西涧湖旁一个垃圾桶里,电话通知失主去取。打电话时,钟某某捏着嗓子扮作女人的声音,竟也骗过了失主的女儿。这也给后期警方的破案,带来不小的误导。
警方调查
作案有“标配”“收藏”衣服多
琅琊警方在钟某某租住的金叶小区房间内,搜出大量衣物等赃物,以及哑铃等健身器材。钟某某爱好健身,体格健壮。作案时全副武装,护膝、手套和帽子是“标配”。
钟某某“珍藏”的十多件衣服,适合1.6米到1.8米身高人穿的都有。 2004年以来,钟某某因盗窃,已被公安部门处理过6次。这也锻炼了他的反侦察能力,但警方已证实,其中一件“阿玛尼”上衣,是失主儿子从英国买回来的。
目前,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安徽商报 包增光 欧阳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