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刘的“照顾弱者说”却不为举报人所认可。
他们透露,2012年9月,在衡阳市质监站4楼会议室召开了一次执法调度会,其后形成的会议纪要规定:“所有违法建设项目或已经下达停工的项目,其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该类项目的质量检测单位由市站指定为市检测中心,已经委托检测单位检测的项目由市站指定市检测中心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比对检测,且检测费用不予优惠。”
举报人说,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其实是衡阳市质监站的“崽”,当时的检测中心主任就是刘科国,里面养了上百人,很多是领导干部的亲戚,靠着成立的协会不劳而获。协会的办公费用、监督监管事务成本(包括招待)等都在此开支。同时,质监站还利用行政权力将一些大的工程项目直接划拨给检测中心,全然不顾其他弱势单位的死活。这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他们指出,对此类行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中也有明确规定:不准介绍或者指定分包施工队伍和检测试验单位。
据悉,湖南省建设厅曾对全省14个市州、14个县市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存在指定检测机构承接工程项目检测业务的现象,并就此进行了查处。
该人士出具的另一份材料显示,2011年5月26日,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给质监站打报告,2009年以来签了一大批检测总包和基础单项的合同,有57个总包项目、86个基础和主体单专检测项目的基础和主体检测未能全部检测完毕……为减轻中心的经营成本压力,维护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特申请对这143个项目免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专项比对检测。
记者在工商部门获悉,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注册资金320万元,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设备安装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其经营方式为检测、服务。
对于这两个质疑,刘科国道出“苦衷”:质监站下属的衡阳市检测中心有很多人要养活,局里一些子弟学了相关专业但没有能就业的照顾了一些进来,压力很大,所以才会将那些违法建设项目或者停工的项目交给他们检测。这些数量并不多,“仅为衡阳市年度检测业务10%左右”,而当年那143个项目的免于比对之事,也是基于同样原因。
前述知情律师质疑,衡阳市质监站此举违背了2003年湖南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其下属的检测机构没有与监督部门脱钩。“爸爸在这边管理,儿子在那边拉业务,这种方式,行吗?”
外界的众多质疑并没有影响衡质协的“健康发展”。
衡阳市住建局发来的资料显示:湖南省有关部门还将该协会的先进管理经验推荐到湖南省质安协会检测专业委员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株洲、湘潭、娄底等多个地市级质量监督机构领导及检测机构代表前来参观和学习。
2013年5月,衡质协进行了改选。其负责人和部分理事单位作了更换。
前述接受记者采访的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各类行业协会都层出不穷,很多都是以行业垄断、价格控制为目的而存在。比如一些地方砂卵石协会等,一旦成立则价格暴涨。虽然对检测行业的情况不太了解,但近年来检测费用不断上升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些费用都是要摊进老百姓买房的价格里面的。
南华大学一法学教授就此案指出,作为某一类企业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不能以牟利或者变相牟利为目的,不能以协会来限制竞争,更不能利用协会进行市场垄断。尤其协会被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部门控制时,非常容易形成行政垄断,不仅会破坏市场秩序,也容易滋生腐败。
本报长沙7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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