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学生村官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
对确定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依据报考志愿分配去向,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优先回原籍,并与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原则为3年。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群众认可、自愿续聘的,可以续聘1次,聘期为3年。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如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凭卡发放。到国家确定的14个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农村任职的,按本地执行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生活补贴。
在村任职期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