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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分娩不要钱 出院结算时直接给予报销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8月23日08:13【评论0条】字号:T|T

  出院结算时直接给予报销

  从9月1日起,只要具有湖南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农合,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生孩子,无论是平产还是剖宫产,均享受全免费。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

  凡符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的对象,在产妇出院结算时,属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可以不需交纳费用,直接给予报销;在县域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县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按项目收费代替单病种付费

  据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介绍,此项惠民政策的核心举措就是改革现有住院分娩按项目收费的付费模式,代替以按单病种付费的付费新机制。即按农村孕产妇每分娩一例,不论平产、剖宫产,均以住院分娩平均价格拨付经费;超出部分由助产机构承担,盈余部分用于对助产机构的奖励。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得高于1650元/人次,县级一般医疗保健机构不得高于1550元/人次,具有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不得高于1000元/人次,其他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不得高于800元/人次。

  另外,实施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制度可作为公立医院付费方式改革的有效切入点,通过变革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成本的补偿机制,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免费范围

  1 只要具有湖南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农合,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生孩子,无论是平产还是剖宫产,均享受全免费。

  2 计划外生育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助。

  3 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

  报销方式

  1.凡符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的对象,在产妇出院结算时,属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可以不需交纳费用,直接给予报销。

  2.在县域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先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住院分娩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县级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

  补助标准  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不得高于1650元/人次,县级一般医疗保健机构不得高于1550元/人次,具有剖宫产资质的中心卫生院不得高于1000元/人次,其他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不得高于8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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