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1日讯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湖南省医保局开展了全省医疗保障领域聚焦民生保障专项治理。记者今天从医保部门获悉,目前,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其中576.4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部参保。
省医保局为了扎实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会同税务部门,出台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月比对基础数据,全面清理摸排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兜底保障对象)参保情况,全面落实资助参保政策。
为让群众少跑腿,我省落实“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今年1月至6月,全省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共计102.71万人次(68.48万人),结算医疗总费用47.60亿元,报销总金额41.13亿元,三项保障制度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4.91%。各地还通过扶贫特惠保、医院减免、政府兜底等健康扶贫措施,将贫困人口综合保障报销比例再提高11.48个百分点,达到86.39%。
湖南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运柏介绍,在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上,我省有面向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参保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给予50%以上的资助;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
二是住院待遇倾斜政策。在普通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
三是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并且,全面取消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四是医疗救助政策。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在住院医疗救助方面,按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4000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在门诊医疗救助方面,明确将43个特殊病种纳入门诊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门诊医药费用,年度累计救助最高可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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