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交通频道

  主持人:早间行车在路上,清风侠同样在路上!欢迎收听湖南电台交通频道党风廉政专栏《清风侠在路上》。我是晨光。

  人前,他是为人瞩目的政治新星,34岁就当上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人后,他却是贪钱如命的“陈大胆”,清明节都追着老板索要“过节费”。他曾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后来却把权力当成商品,违法违纪所得竟高达2000多万元。今天起,《清风侠在路上》栏目组独家推出系列报道《贪腐副县长: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今天请听第一集。

  湖南有部花鼓戏叫《张先生讨学钱》,说的是教私塾的张先生去陈家讨要学钱的事。现实生活中,郴州汝城县出现了一名过节找老板追着要“过节费”的副县长。

  这名副县长就是汝城县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2016年8月24日,被郴州市纪委立案审查。经查,陈向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索取财物1650多万元,收受礼金礼品和违规经营谋利370多万元。去年10月底,陈向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说起陈向华,年轻有为曾是他最耀眼的标签。27岁就当上了团县委书记,30岁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32岁任嘉禾县委常委、副县长,34岁任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这样的晋升速度,在郴州当地可谓是少之又少,陈向华也一度被视为郴州的“政治新星”。

  少年得志让陈向华也养成了 “霸道”的行事作风,甚至有人在背后喊他“陈大胆”。只要能给他带来利益的,他就敢拍板同意。他事后自己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在这种思想驱动下,他把权力当商品,跟商人们进行着各种权钱交易。

  2011年,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预算是两个亿。陈向华当时是嘉禾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这也让他成了不少商人围猎的对象。

  这蠢蠢欲动的商人中有一个姓胡的,他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这个胡某跟时任嘉禾县煤炭局局长的欧林军很熟。而欧林军,不仅是陈向华的下属,也是陈向华的“把兄弟”,胡某想顺着这层关系走后门。他们究竟是怎么勾结的呢?我们来听郴州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石军的介绍:

  他们就找到了这个陈向华,陈向华就同意把这个项目给这个胡某做。本来是要公开招标,最后就变成了BT模式,就是自己垫资一部分,建成之后政府再买过来。但因为这个(项目)有政府资金不应该搞这种模式,如果搞BT的话很多人可能垫不起,还有很多人可能关系不好的他不敢来。

  什么是BT模式?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的缩写形式,意思是“先建设再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前期开发商投资大、风险也大,愿意承建的公司并不多。

  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有专项资金,本不需要使用BT模式,但陈向华为了将项目能承揽给胡某,故意为其“量身定做”。

  通过一连串的操作,胡某如愿拿到了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但在拿到项目后,陈向华发现胡某迟迟没有要感谢他的意思,这让陈向华有些沉不住气了,找到了牵线搭桥的欧林军。办案人员刘石军介绍:

  他就跟欧林军开玩笑说,帮这么大的忙也不表示一下?后面 胡某就清楚这个意思了,别墅开盘就带起他们一起去看,财政局长和他每个人选了一套。胡某当时就给他们交了定金,第二天胡某通过另一个人的银行账户转了140万,后面第二次交款的时候又带了70万现金交了。

  打个招呼一栋别墅就到手了,这让陈向华感受到了权力的魅力。2012年9月,陈向华任汝城县常务副县长后,他依葫芦画瓢,利用手里的财政、招投标审批大权,凡过手项目,无不染指。

  汝城县政府修建为民服务大楼,项目总投资是1亿元,陈向华是项目指挥长。但是,他觉得这一个亿没有什么赚头,提出来将为民服务大楼与公务员小区捆绑建设,这样投资规模就能达到四到五个亿。

  这么大的投资项目,各路开发商自然是闻风而动。郴州市一开发商王某找到陈向华希望承建这个项目,并提出给陈向华600万元“天价协调费”。在重金允诺之下,王某拿到了项目的开发权,而且同样是采取“BT模式”。

  《郴州市规范政府投资BT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规定:BT项目工程款原则上不能提前预付或借支,确需提前预付的,必须经过县长办公会或者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不得提前预支或借支,那得垫资不少,其他开发商都担心风险太大,难道王某就没有担心吗?他当然有,不过自打傍上了陈向华这个靠山,这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因为陈向华压根儿就没有严格履行借款审批程序,经常擅自越过规定的程序,自己拍板下拨借支款。

  项目一启动,陈向华就迫不及待向王某索要这笔所谓的“协调费”了。郴州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石军:

  说他(陈向华)没有钱用了,说要买房子干嘛的。那个老板就取了一百万现金送到他(陈向华)自己家里。过段时间,他说他要买台车,看中一款宝马。这个老板就拿了50万现金。前前后后给了他几百万,而且很多次都是他自己主动去要。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我帮了很大的忙,这个钱就相当是我的钱了。

  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陈向华在汝城某公路项目中,为承建商何某帮了忙。之后,陈向华逢年过节,就会追着何某索要“过节费”,甚至连清明节都不放过。刘石军介绍:

  他就说清明节我家里有点事,老板他就很懂。马上就拿个十万块钱装起,这个老板前前后后给了他90万块钱。

  可别以为打招呼谋点“协调费”,陈向华就满足了,这对他来说都是小钱。他不仅要当副县长,还要当董事长。明天同一时间,我们接着聊陈向华是怎么“赚大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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