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商报
原标题:冒充中纪委、PS艳照敲诈获利67万,两主犯一审被判13年
安徽商报4月15日讯 湖南双峰县两男子用PS艳照来敲诈他人,冒充中纪委巡视组工作人员,用邮寄快递的方式,给安徽省、河南省、甘肃省、重庆市等地的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寄信,谎称掌握了他们的个人隐私、不法行为,还附有PS艳照,要求对方汇款买平安。他们寄出数百封信件敲诈的数额达300万余元,其中得逞了67万元。近日,两男子在合肥庐阳区法院获刑,另两名同伙也一同获刑。
[作案] 收到敲诈信5人选择汇款
2013年9月上旬,河南的李某某收到一封陌生信件,打开一看内有自己头像的合成淫秽图片,信上还写着相关文字和银行账户,要求李某某向账户汇款20万元,否则淫秽图片将会公开和流传。李某某称,接到信件后,为了破财消灾,随后转款20万给对方指定账户。
2013年11月初,甘肃的马某某收到一封相似的敲诈邮件,因怕对自己的影响不好,马某某给对方汇款10万元;2014年1月,河北毕某某接到敲诈勒索信件,向对方汇款19万元;2015年6月,河南南阳市的宋某某收到类似敲诈信件,向对方汇款2万元;2015年10月,重庆市钟某某收到敲诈勒索信,向对方提汇款16万元。
[落网] 多次冒充中纪委人员作案
2016年5月,敲诈团伙中的李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在湖南双峰县被警方抓获。警方在他们屋内搜出大量用于敲诈勒索的信件模板、信封、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等。
据了解,该团伙以李某某、陈某某两人为首,自2013年开始,李某某负责搜集受害人信息,使用“PS”技术合同淫秽照片,张某某负责书写敲诈信、寄信和带人取款,他们多次冒充中纪委巡视组工作人员,采用邮寄快递件的方式,以掌握受害人个人隐私、不法行为或PS淫秽照片等相威胁,先后对安徽省、河南省、甘肃省、重庆市等地的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威胁、要挟勒索。据他们介绍,寄出的敲诈信件有数百封。为方便作案,他们陆续吸收陈某某、尚某某两名年轻女子为团伙成员,专门负责敲诈成功后到银行取款。
[判决] 4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
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尚某某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其中李某某、张某某参与作案7起,涉案数额302.8万余元(其中未遂2起,合计235.8万余元)。 4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李某某、张某某是主犯。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和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陈某某和尚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和四年有期徒刑。
■未得逞2起
快递员截下26封敲诈信
2015年5月25日,一男子携带制作好的26封敲诈勒索信件到河南洛阳市进行投递,对宋某等7人进行敲诈,共计102.3万元,最终却被快递员发现并报警,此次敲诈勒索未能得逞。
2016年4月中旬的一天,安徽省某某厅等单位10人收到来自广西北海市的这样的敲诈信件,要求他们汇款5万至30万元共计133.5万元用于买平安,一人在收到信件后立刻报案,对方此次敲诈未能得逞。
(安徽商报 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