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丛笑)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近日,市政府对雨花区黎托街道大桥社区“7·25”运输车辆混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较大燃爆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在先期免职3人后,对利欲熏心、铤而走险、为小利而不顾法律的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等8人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7人追究党纪、政纪处分,3家涉事企业被依法行政处罚,另9人被给予其他处分。

  去年7月25日晚,雨花区友信物流快运服务部郴州线路货运代理站的员工开始向平板挂车装载货物,其中刘和新驾驶叉车输送货物,曹会初负责从叉车向平板挂车上递货,肖志康、陈运福负责在平板挂车上堆码货物。21时左右,站在平板挂车已码好货物上方的陈运福发现靠近驾驶室方向距离平板挂车高低板4-5米位置货物下有闪光,于是大喊“着火了”,听到喊声的肖志康走近火光部位将上面货物往车下推,但此时火光部位开始发生爆炸,造成肖志康腹部轻微灼伤。陈运福在跳离平板挂车时背部大面积被灼伤。火势迅速蔓延至安置房小区。当时2楼住有刘和新的妻子、岳母、岳父、5岁的儿子和2位亲戚。刘和新的妻子、岳母和5岁的儿子因烟气中毒在逃生途中窒息死亡。刘和新的岳父和2位亲戚从2楼房间南面的窗台逃离现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非法混装运输危险化学品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友信快运服务部郴州线路货运代理站负责人刘和新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吊销友信快运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吊销长沙云川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市安委办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风险培训教育,加强一线员工的安全风险培训教育,及时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