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珠晖区东风路派出所原副所长蒋玉春、珠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原民警管政国等人吸毒问题

  1、珠晖区东风路派出所原副所长蒋玉春、珠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原民警管政国等人吸毒问题

  2015年12月22日,蒋玉春与管政国到郴州市参加朋友乔迁宴席,后与朋友在郴州某酒店1419房间休息,期间吸食了毒品冰毒和麻古。蒋玉春、管政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松木片区松梅村(原友谊管理处)原主任肖汉省、原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陆倦生、会计杨伍员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肖汉省、陆倦生、杨伍员在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期间,组织他人并参与公款足浴、KTV等娱乐休闲消费活动,报销费用18285元;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186749元。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正确履行土地征地补偿款的管理职责,动用4000万元征地补偿款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伪造虚假工程项目协议书、项目付款领条等会计凭证,冲抵原友谊管理处的招待费、发放村组干部的补贴和过年、过节福利等费用,共计355014元;以白条在原友谊管理处报销相关经费,共计43.91万元。

  肖汉省、陆倦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伍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3、衡南县茅市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刘芳,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全青山,镇财政所会计邓争鸣等3人工作时间打牌问题

  2017年2月6日(星期一)14时38分,刘芳和全青山、邓争鸣违反工作纪律,在全青山办公室打字牌。

  刘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茅市镇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全青山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免去茅市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邓争鸣受到记大过处分。茅市镇党委书记罗文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委书记唐志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罗文生、唐志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原支部书记熊忠甲、原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曾德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熊忠甲自2005年6月以来,从滨江新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茶山坳镇指挥部借支的150万元中,自定标准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共计106.3万元。在镇指挥部催促还款的情况下,起草虚假道路硬化协议合同,并安排以虚假合同从村集体账户中虚列支出106.3万元。曾德军对以虚假合同虚列支出一事知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并在虚假道路硬化合同甲方处签字。

  熊忠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曾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衡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