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省桑植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桑植县打鼓泉小学教师向苇、廖海波违规申请享受租赁住房补贴问题。2015年6月,向苇、廖海波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教师,在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符合低收入家庭的条件下,申请享受租赁住房补贴。2016年9月,向苇、廖海波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2。桑植县澧源镇一小教师徐宝芝违规申请实物配租问题。2010年8月,徐宝芝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教师,其家庭收入不符合申报廉租住房政策,且在其家庭成员已有房产的情况下违规申请实物配租。2016年9月,徐宝芝受到警告处分。

  3。桑植县龙潭坪镇白竹坪村支部书记张富平等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龙潭坪镇白竹坪村先后处置村原卫生室、村部收入46000元;出售村集体山林林木收入45300元;以村委会名义向个人借款等方式取得收入40480元。上述共计取得收入131780元,未纳入村级账户进行管理核算,由白竹坪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马玉生个人保管,经白竹坪村党支部书记张富平、原党支部书记余永昌审批支出,用于村部建设等村级日常开支。截至2013年10月,共计支出131681.50元,结余98.50元。2016年9月20日,结余98.50元缴入村账。2016年9月,张富平、余永昌、马玉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桑植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沙梅英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9年,沙梅英利用工作便利,以刘家坪白族乡关溪涧村的道路建设项目名义向省民委争取道路扩建资金40000元。2010年12月13日,关溪涧村主任熊某将这40000元资金存入沙梅英个人账户。沙梅英未将该笔资金用于公路建设,而是占为己有。2014年9月28日,县司法机关将41000(其中利息收入1000元)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2016年9月,沙梅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