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1日讯(记者 曹娴)环保部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地淘汰任务进展。今天环保部通报显示,湖南进展缓慢,淘汰完成比例不足60%。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至9月,全省淘汰黄标车1.39万辆,仅占计划任务的5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除湘潭市、衡阳市按计划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外,其余12市州均未完成任务,怀化、郴州、邵阳和岳阳4市完成率不足40%。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从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报废注销、加强政策引导、严格检验检测、严格报废监管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营运黄标车集中清理,督促企业及时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要以城市中心区、居民生活区、医院、学校为重点,科学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对违规进入限行、禁行区的黄标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距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各地要因地制宜研究出台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可通过利用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优先安排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尤其是大型客货车、出租车、公交车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