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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专家提醒三大陷阱

来源:滨海时报2012年11月23日14:35【评论0条】字号:T|T

    临近年末,银行理财产品数量与收益率都明显增加,但实际上,部分理财产品会玩一些“小把戏”,如部分银行的产品虽标榜“保本型”,但实则只保本金不保盈利。因此,市民在选择前一定要注意规避其中的陷阱。

  【陷阱一】保本产品不保盈利

  目前,有很多银行都以高收益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吸引市民眼球,如此前某银行发行一款投资门槛为10万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预期收益率为18%。但到期后,该产品收益率却为0。

  某国有银行内部人士指出,保本型理财产品大多只保证本金,对收益率则含糊其辞,甚至不保盈利水平。而且对于本金是有“保本期限”的,即在一定投资期限内(一般为3年或5年),如果提前赎回,且在市场走势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

  【陷阱二】拉长募集期压榨收益

  今年国庆前夕某银行发行一款33天期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高达4.2%,而不少市民买后才发现,该产品到期日为9月29日,但理财产品资金至少要次日到账,而国庆、中秋假期从9月30日开始,产品实际到账日最早也要10月8日。根据“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投资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的规定,该产品实际收益只有3.38%左右。

  理财师张艳丽指出,通常情况下,理财产品的资金占用天数不只计息的那几天,加上募集期和到账日,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往往会多出5天—9天,长短不一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利率一般按照活期存款利息或者不计息,大大摊薄了名义上的“预期收益率”。

  【陷阱三】理财产品也会亏损

  本报读者刘先生听信某银行理财经理推荐,花50万元购买了该行一款预期收益率高达10%的理财产品,一年后,50万元亏损到只剩下45万元左右。张艳丽提醒,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的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但实际上部分银行在发行投资较激进的理财产品时,故意只公布最高预期收益率,它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者购买预期高收益产品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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