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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湿小心“病从口入” 谨防食物中毒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3年6月25日【评论0条】字号:T|T

  每年夏至过后,易发肠道传染病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高温高湿小心“病从口入” 谨防食物中毒高温高湿小心“病从口入” 谨防食物中毒

  每年夏至过后,易发肠道传染病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闫伟奇 谢丹 童瑶

  指导专家 长沙市疾病预防中心首席专家  王晓之

  继市气象台上周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以来,长沙气温不断攀升,夏至(6月21日)过后,高温、高湿气候不仅适合肠道传染病病原菌生长繁殖,也适合霉菌生长繁殖,这容易导致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数据,每逢夏至过后,长沙痢疾、甲肝、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易发。专家提醒市民:高温、高湿,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路边享美食

  

  要美味更要安全

  天气转热,凉菜、生鱼片、冷饮等生冷食品以及路边烧烤、大排档备受市民青睐。然而,在夏季高温、高湿环境中,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加速,食物易腐败变质。此外,骤冷骤热的饮食习惯,也易导致急性胃肠炎。市民王先生与众好友昨日凌晨就因豪饮啤酒、吃大排档烧烤,突发急性胃肠炎被送医急救。

  “自己做饭的市民,在夏季也要特别注意食品安全,把好采购、烹饪、入口三道关。”王晓之说,采购时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食材应烧熟煮透后在2小时内食用。提前做好的食品和需要保存的剩余食品,要妥善存放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切记不要混放。

  办流水席

  

  严防群体食物中毒

  夏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尤其在农村地区,办“流水席”、搞群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另外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食堂也是食物中毒高发地。

  “夏季气温高,细菌繁殖快,一旦食品被污染,极易发生食物中毒。如禽蛋、肉类被沙门氏菌、大肠杆菌污染、海水产品被副溶血性弧菌等肠道致病菌污染后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等。”王晓之说,食品加工不当如四季豆未熟透、蔬菜残留农药超标等引起的食物中毒也时有发生。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要严格做好食品卫生管理,搞好加工场所卫生,蔬菜瓜果清洗浸泡充分,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相关提醒

  

  食物中毒时的紧急措施

  天心区卫生监督所特别提醒,市民如进食后出现肠胃不适如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停止进食,并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前往医院诊治。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2.若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即: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立即组织救治,防止事件扩大。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件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确认中毒原因。

  微提示

  天心区卫生局昨日发布夏季健康警示,提醒市民夏季警惕以下容易引起中毒的食品:

  1.容易被细菌污染的食物:肉、鱼、蛋、乳等及其制品,特别是烧、卤肉类;凉菜;剩余饭菜等。  

  2.容易被一些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被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受有毒藻类污染的海产贝类等。     

  3.本身含有天然有毒成分的食品:如河豚鱼、毒蘑菇;腐烂变质的青皮红肉的鱼类如金枪鱼、青鱼等。

  4.在某一特定环境下能产生有毒物质的食品:如发芽的马铃薯,霉变的甘蔗,未加热煮透的豆浆、四季豆、杏仁、木薯、鲜黄花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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