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吴奇隆发表声明,宣布与结婚5年的妻子马舒雅于2010年8月11日正式离婚。据媒体报道,协议离婚时,吴奇隆将名下共六栋房子过户给马雅舒,另外还付了赡养费将近新台币4200多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马舒雅在与吴奇隆离婚之前,频爆劈腿丑闻,并与某外籍男子同居长达一年半。因此,对于吴奇隆而言,离婚恢复自由身其实是一种解脱。
2009年7月,马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后,2010年12月,马琳与结婚5年的妻子张宁益达成离婚协议。根据法院判决,除了夫妻二人在北京的房产归张宁益所有外,马琳还须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须在婚内财产2070万人民币中,支付张宁益500万元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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