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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孕妇身份证被冒用 遭警方跨省追捕

A-A+2013年12月11日11:28东南快报(福州)评论

青海警方下发的拘留通知书和李芝(化名)的照片青海警方下发的拘留通知书和李芝(化名)的照片

  当过幼师的李芝(化名),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26岁的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和“网上追逃对象”联系起来。11月24日,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的她,突然被警方带走,“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因怀孕取保候审,之后一直未到案”。在湖南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她被警方带到了青海调查。青海警方很快核实发现,她的身份被冒用了,他们抓错了人。这起“跨省追捕”,实际是个乌龙。

  高铁站买票时被警方带走

  今年26岁的李芝老家在湖南耒阳,2007年嫁到浏阳,2008年和丈夫刘华育有一子。“奶奶八十大寿,她带着儿子一起回老家,去给老人家祝寿。”刘华回忆说,11月19日下午,妻子带着5岁儿子坐汽车赶回耒阳,接下来的几天参加了老人的八十生日宴,见了许多亲戚,一切都没有异常。

  11月24日,为节省时间,李芝准备坐高铁回长沙。当天下午,刘华突然接到妻子的电话,听妻子语气,他感觉出事了。“她说自己在买高铁票时被警察抓了,让我赶快去高铁站接孩子。”刘华说,妻子告诉他,警方称她被列为网上追逃的对象,要带走调查。

  当晚10点左右,刘华赶到耒阳西站,但并没有见到妻子的踪影,后来得知妻子已被转送至衡阳警方。

  对于妻子为何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刘华一头雾水。他说,自己和妻子认识十多年,后来经人介绍走到一起。结婚后,妻子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从未出过远门,“她以前卖过衣服,这两年在关口街道一家幼儿园做幼师。她从没去过青海。”

  刘华只好带着儿子返回浏阳家里。一等十多天,他没有妻子的任何消息。

  12月5日,刘华坐不住了,准备直接去衡阳打听妻子的下落。在途中,他接到了民警的电话,民警告诉他,妻子已被移交给青海警方,会经过长沙火车站,让他把衣服送到火车站。刘华说,他和办案民警多次解释,但对方称,他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去调查。当天下午,李芝被青海警方带走,他只拿回一张拘留通知书。“当时警方说,妻子去年涉嫌盗窃,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在取保期间一直未到案,因此被列为追逃对象。”

  警方已排除她的作案嫌疑

  12月7日下午,刘华终于接到了办案民警张警官的电话。对方称,经核实基本排除了李芝作案的嫌疑,由于电脑系统问题,周一(12月9日)确认指纹后,会将其送回,“她的身份被人冒用了,正在给她买返程的车票。”

  刘华说,去年7月,妻子在浏阳丢失了身份证,一个月后,他特意跑到长沙帮妻子补办了身份证件,“不过当时确实没有挂失。”“12月7日当晚我就和妻子通了电话,她说已经住到宾馆了。”刘华说,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但妻子无故被冤枉,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12月9日晚8点半,记者联系上李芝,李芝说,事发当晚,她被转送到衡阳,在进看守所前,一名女警对其进行了搜身,“让我脱光了衣服,我觉得很没尊严。”回忆起在看守所的日子,李芝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在看守所呆了12天后,青海警方将其带到西宁。到了西宁,当晚她睡在了公安局的沙发上,第二天,民警把她送到了宾馆,“他们可能也觉得搞错了,态度还好。”

  “我感觉不舒服,才知道自己怀孕了。”李芝说,开始她以为是高原反应,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意外怀孕一个月。后来,民警带她到医院做了检查。李芝说,“民警告诉我搞错了,一直在道歉。”

  被警方带走关押,疑身份被冒用

  警方为何会错抓李芝?12月9日,记者联系上了办案民警、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民警张军治,他介绍了事情经过。

  张军治说,去年11月,西宁五四街派出所抓获一名女子,盗窃了7200余元。由于事发在西宁人民街派出所辖区,后来案件被移交到该派出所,“当时是一个团伙,三个人只抓到其中一人。”在审讯过程中,女子自称叫“李芝”,湖南耒阳人,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当时她说没带身份证。”张军治说,他们在网上查询,该身份证登记的照片与犯罪嫌疑人很相似。

  办案民警称是按正规程序办事

  “我们接到耒阳警方的电话,就从青海赶了过来。”张军治说,11月24日,李芝在高铁耒阳西站买高铁票时被抓后,青海警方就接到了通知,请示领导后,他们特意从青海赶到衡阳。张军治说,他们是按照正规程序办事,“我们不能跨区办案,只能将人带回调查。”对于妻子这十多天的遭遇,刘华十分气愤。刘华说,警方办了错案,理应给予家属一定的赔偿,至少也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青海警方就跨省抓错人道歉

  据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西宁网安”消息,昨天青海西宁警方在官微发布了“跨省追捕湖南女子”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女子确实非犯罪嫌疑人,向该女子及其家人道歉。

  释疑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此事被报道后舆论哗然。网友纷纷表示太荒唐!然而事实上,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约在100万人以上,因为身份证被冒用盗用发生的荒唐冤案并不鲜见。

  公安部曾表示,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被冒用不担责。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提醒,如果身份信息被冒用,应该由冒用人和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居民可以据此证据免责。在我国,居民生活中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补办(挂失)处理,但由于目前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导致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记者近期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正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活动;更令人忧虑的是,由于我国现行二代身份证缺乏必要的密码等基本防伪功能,若不法分子掌握与自己外貌相近的他人真实身份证,则可“分身两人”,加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难度。

  据潇湘晨报、中新等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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