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公安依法查办“5·7”故意伤害案
砍人嫌凶被刑事拘留,4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5月16日讯 (记者 晨星)芙蓉公安分局经过连日侦查,已查明“5·7”故意伤害案案情,并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作出处罚:故意砍伤刘博的犯罪嫌疑人黎威被刑事拘留,涉案人员李菲、李伟、杨肖威、郭晨翔4人被行政拘留。
5月7日晚20时15分许,刘博(男,27岁,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在读博士生,目前在湘雅二医院实习)驾车从位于芙蓉区韶山北路的“维一星城”小区出来时,在大门北侧通道遇到在此经过的孙勃(男,44岁,长沙市国安局警察),李菲(女,43岁,个体经营户)夫妻,孙勃认为对方车速过快、车灯过亮,差一点被撞并受到惊吓,与对方发生口角纠纷,并进而发展到相互殴打。打斗中,孙勃的头、面部被刘博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双方被围观群众 劝开。刘博欲驾车离开时,遭孙勃,李菲两人阻拦。随后,李菲电话叫来其弟李伟,李伟又电话通知黎威等人,刘博 电话叫来杨肖威、郭晨翔等人;双方人员在现场发生争执并扭打。接到小区保安拨打110报警后,芙蓉区公安分局文 艺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周鹏带领一名协警及时赶至现场处置。民警在制止双方打斗的过程中,后赶到的黎威趁场面混乱 ,突然持刀将刘博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随后趁机逃离现场。
案发后,芙蓉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5月11日晚,黎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菲 、李伟、杨肖威、郭晨翔等人相继被警方传唤归案。目前,黎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芙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李菲、 李伟、杨肖威、郭晨翔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刘博、孙勃两人因伤住院治疗,待伤情稳定后将 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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