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讯(记者 旷颖)4月27日至28日,湘潭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潭常函[2011]9号(刑事审判)审议意见交办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湘潭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11年计划执行和2012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审议批准了《湘潭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接受了贺美鑫辞去湘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刘绵晖、曾耀辉、莫柏槐等同志分别作供职发言。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
刘绵晖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曾耀辉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莫柏槐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楚荣光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勇军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命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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