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涟源4月28日讯(通讯员 胡中奇)犯罪嫌疑人李应怀疑妻子刘某某与店老板李骥有不正当关系,气愤得两次放火烧店,触犯刑法入狱。2012年4月26日,湖南省涟源市法院以放火罪对李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应是一农民,老实巴交,在家耕作田土。他的妻子刘某某认识桥头河联通专营店老板李骥后,一来一往,秋波频送,两人勾结成奸。2011年10月,李应发现其妻刘某某与李骥的暖昧奸情后,认为自己管不住妻子是李骥勾引的结果。同月30日凌晨1时许,他便一时气愤拿起汽油瓶泼在联通专卖店大门上,点火离去。经发现及时,村民李立新、李希亮等众人救火才将火扑灭,烧毁了大门和招牌。
过了一段时间后,李应发现妻子仍与李骥有性关系,心中的怒火窜上来了。2011年11月21日深夜零点许,李应戴着摩托车头盔不被他人发现,又把汽油仍泼在大门上,放起火来。
涟源公安部门通过观看监控录像和调查后,确认放火者是李应,于2011年12月12日抓获归案。经鉴定,两次放火造成的损失共计6320元。
2012年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应委托家属与被害人李骥及其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犯罪嫌疑人李应一次性赔偿李骥财产损失1.2万元,李骥及其家属出具报告请求对李应免除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李应的辩护人葛蔓红提出,被害人李骥在本案起因有一定过错,犯罪嫌疑人李应认罪态度好,且赔偿了李骥家的损失,取得李骥的谅解,建议对李应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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