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4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怡衡 柳曦)怎么会是她?李某始终想不到,盗取自己银行卡两万多元的竟然是自己的闺中密友刘某。近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刘某,女,1995年出生。据刘某交代,她和受害人李某是闺蜜,平时两人关系很要好。但自从李某找了男朋友后,她就感觉她们的关系没有以前好了,自己被冷落了许多。又想起自己和李某的一些事情曾经引起双方父母的误会,于是就有了想报复一下闺蜜的心态。
由于两人曾经在外一起生活过, 于是两人都互相知道对方银行卡密码。2011年12月8日,两人在一个溜冰场玩耍,刘某见李某的挎包同其挎包放在一起,即以外出买东西吃为由,趁机将李某 的银行卡盗走。在买完东西后在溜冰场旁边的一个自动取款机上,分两次将卡内八千元现金盗走,回来后又将卡秘密送回李某包内。第二次在圣诞节前,刘某以送圣诞礼物给李某为由,将其约到一个公园内。在给李某礼物时,刘某特意叫李某背对她,采取向其包内装放礼物的方式,又将同一张银行卡盗走,随后分十次将卡内一万多元元现金盗走,然后将卡丢掉,至今无法找回。
李某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取了这么多钱后立即报警。当李某找到刘某后,刘某悔不当初,在闺蜜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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