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已经到期的罐装食品调料早就该“寿终正寝”,瓶底的“生日”却被随意更改,堂而皇之地流入酒店餐厅。昨日,带着从餐厅查获的问题椰浆,长沙市工商局食安处顺藤摸瓜找到了位于高桥的三个调料品销售商。销售商互相推诿,却都无法提供详细的台账自证清白。
根据消费者举报,长沙市工商局在某酒店找到了被更改生产日期的某品牌罐装椰浆。据介绍,这种罐装椰浆常被餐厅用于粤菜汤料的制作。记者在查获的问题椰浆罐底看到,原来厂家喷印上去的生产日期“2009.10.30”已经被人为抹去,取而代之的是油墨打印上去的“2011.10.74”。
“这也太荒唐了!”市工商局食安处工作人员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们带着这些“出生于10月74日”的问题椰浆,顺藤摸瓜找到了高桥大市场新太平街的乡村干货调料商行、湘粤调料商行和四小龙商贸,在三家店面和仓库均未发现篡改生产日期的椰浆产品和工具。在调查中,乡村干货调料商行称从湘粤调料商行进货,而后者又称从四小龙商贸进货,但是均无法提供进货批次。工商执法人员对三店进货台账、销售凭账等进行现场清查,最终锁定乡村干货调料商行涉嫌销售过期食品。工商部门表示将对该店负责人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根据《食品安全法》从严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这三家销售商均没有按规定详细建立台账,也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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