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曾在宁乡工作的粱仲才,因一笔100万元的巨额奖励,跟宁乡县人民政府打了一年多的官司。期间虽然波折不断,但粱仲才始终不愿放弃。宁乡方面表示,奖励已经颁发给梁仲才当时所在的龙腾公司,梁仲才应该去跟公司协商。
2005年,长沙人粱仲才就职于宁乡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公司行政总监等职务。2007年6月,粱仲才离职。
据粱仲才称,2007年7月,他受龙腾公司董事长方忠杰的委托,帮龙腾公司在在建项目上进行招商引资,并最终促成了项目。粱仲才称,为了促进当时的招商引资项目,“2007年8月份我又回到了龙腾集团工作,直到2008年6月份才再次离开。”
粱仲才向记者表示,宁乡县政府曾颁发过一份关于招商引资中介人的奖励实施文件。“按照文件,我应该可拿到100万元的奖励。”为此,粱仲才曾为 此事前去宁乡县招商局备案,并要求方忠杰帮其申报奖励。可直至2009年2月,粱仲才才通过媒体报道得知,宁乡县已将100万元奖金发给方忠杰,作为招商 引资的奖励。
看到这则新闻,粱仲才表现出极度愤怒。在多次协商无果后,2010年8月,粱仲才正式向宁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则为宁乡县政府。
昨日记者来到宁乡县招商局,宁乡县招商局副局长余菊香称,“100万元奖励是奖给整个龙腾集团的,至于龙腾集团董事长方忠杰怎样分配,就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事情,跟县政府无关。”
余菊香表示,“并不否认项目是梁仲才引进来的,梁仲才也确实有资格申请中介人奖励。但他并没有在规定的期限11月30日内提交申请报告,并且当 时梁仲才是属于龙腾公司的。于是宁乡县政府便将该份奖励颁发给了龙腾公司,至于龙腾公司内部如何分配,是属于梁仲才与龙腾公司的问题,与县政府没有任何关 系。”
对此,记者也试图通过探访和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联系方忠杰,均无找到方忠杰本人。
案件经审理后,宁乡县人民法院以职务行为宣判梁仲才败诉,但梁仲才表示不服,又将诉状递交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梁仲才的上诉。目前,梁仍在申诉。记者黄思
[律师说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认为,依照《宁乡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和有功人员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的规定,招商引资应由投资者、项目载体单位及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共同确认中介人的身份后才能获得奖励,现因梁仲才未获得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的身份确认,故梁仲才很难据此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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