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2月28日讯 今天上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飞车抢夺案”, 被告人李大吉因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七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也是他第四次进监狱。
“飞车兄弟”瞄准单身女子
2011年2月7日,开出租车的李大吉想起老表刘井昌还欠他几千元钱未还,于是去讨债。“他没钱还,就提议去抢劫。”而李大吉竟然同意了这个馊 主意。两人驾驶一辆红色女士摩托车出发了,将目标锁定了单身女子秦倩(化名)。刘井昌驾车开过,后座的李大吉伸手抓住秦倩的黑色挎包用力一扯,然后两人迅 速逃离现场。
2011年2月期间,李大吉、刘井昌两人分工合作,在猴子石大桥、友谊路口等地对单身行走的中年妇女实施飞车抢夺4次,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39236元。
抢得财物后向儿子炫耀
“1996年1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判处有期徒刑4 年;2008年1月9日,因犯抢夺罪被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处3年3个月”,这是检察机关起诉书上有关李大吉的介绍。2010年2月28日,他因减刑提 前释放,今天上午又再次因“抢夺罪”站在了被告席上。
由于李大吉属累犯,且在出狱后仅一年又再犯,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款七万,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听到判决结果,李大吉连说:“我不该做这样的事情,我对不起儿子。”原来,在抢夺完分得财物后,李大吉还向17岁的儿子炫耀自己的“战利品”。“现在儿子都不愿向外人提及我,觉得丢人。”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黄姝
分享到:
2011年12月26日,“微楚有材策湖湘”——新浪湖南上线发布仪式将在湖南省长沙市田汉大剧院音乐厅隆重举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