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于即日(11月1日)起全面启动。长沙市医保局提醒居民注意缴费途径和缴费标准的变化。

  长沙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原“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缴费途径已全部关闭。新的缴费途径如下: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开发的湘税社保APP或湖南省税务局网站缴费;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缴费;通过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的柜台及智能POS机缴费。

  长沙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调整后的标准统一为:一般人员250元/人·年;困难大学生188元/人·年,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财政补助;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1日后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当年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2020年7月1日后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财政不予补助,参保人员需按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缴费。

  通讯员张俊曾晴岚潇湘晨报记者刘建勇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