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技能人才有待遇有机遇
——解读湘潭市最近出台的《“莲城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10月25日,从湘潭市人社局传出消息,继《湘潭市产业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后,又一重磅政策《“莲城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
新出台的《实施细则》提出,未来几年湘潭将敞开怀抱引进各类高技能人才,根据引进的人才类别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人才是第一资源。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千方百计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实施细则》明确指出——
●对新引进到企业和市属科研所全职工作,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给予100万元奖励;
●柔性引进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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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未享受湘潭市住房优惠政策的高技能人才,以货币方式奖励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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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到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近5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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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术能手、省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前5名的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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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潭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从购房补贴中予以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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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到湘潭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入职5年内在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与此同时,建立引才中介奖励机制。为湘潭市全职引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的中介组织,给予每人次(团队) 5万元的引才奖励。
当前,“湘潭制造”正大步崛起
在此背景下
湘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
大批高水平的“莲城工匠”加入其中
对此,《实施细则》提出,湘潭市将围绕企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重点开展“金蓝领”培训工程,实行高端带动,贯通从高级工、技师到高级技师的培养通道,集中培养一批具有高超技艺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学员免费参加“金蓝领”培训工程,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并根据培训职业(工种)不同,给予4000—5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为发动更多企业职工加强学习,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实施细则》建立了技能提升奖励补贴体系和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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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明确,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凭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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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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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新获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将“莲城工匠”请进来后
如何让他们在湘潭更积极主动地谋其事?
为此,《实施细则》从实际出发,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职级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机制,为来潭的高技能人才护航。
具体而言,即是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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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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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比照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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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与他们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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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推动技能人才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技术技能岗位与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之间合理流动,在基层和企业生产一线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可比照本岗位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参加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招聘。
支持企业根据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业绩评审等方式,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统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对接。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留住人才
湘潭市建立“杰出莲城工匠”认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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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组织一次“莲城工匠”评选活动,每次评选15名高技能人才,对获奖者给予2万元奖励,适时在评选认定的“莲城工匠”中遴选出10名杰出代表,授予“杰出莲城工匠”称号,并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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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的给予配套支持,用于购置培训设备、师资培训、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带徒传技、技术技能革新、绝技绝活推广、技术培训、攻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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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建设5个左右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对新设立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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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组织和引导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及输送单位给予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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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超 通讯员: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