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9日讯(记者 郑涛)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网络信贷,获得信用额度后,肆意购买商品,诈骗网络信贷机构财物,近日,这起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向某某、伍某某、李某某等六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法院依法判决向某某等六人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至十二万不等。

  2017年,向某某、伍某某、李某某等六人从大学毕业,随之毕业而来的是六人在各个网站或者购物平台上以大学生身份进行的贷款到期。六人沉迷网络,均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故无钱归还这些欠款,只能通过透支信用卡的方式来归还之前的欠债。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六个人并没有通过正当的职业来进行人生新的规划,而是想到了网络赌博,希望通过以小博大的方式归还欠债,结局总是差强人意,债务越来越多,信用卡透支越来越多,深深的窟窿越来越大。

  某次上网时,李某某发现了网吧内有很多遗失的身份证在寻找主人,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从一家网吧内领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李某某通过该身份证找到了此身份证实际所有人的学籍信息,用这张身份证开了一张电话卡,并利用该身份证实际所有人为大学生这一身份便利,在各个网络信用借贷机构上进行贷款。当借贷机构在进行电话和身份证核实时,李某某假装是身份证的实际所有人,以骗取网络信用借贷机构的信任。信用借贷机构发放2000到10000元不等的信用额度供该身份证所属的大学生使用,李某某则利用该信用额度在购物网站上购买手机等物品后,再行出售以获得钱财。

  其余五人知道该“生财”之道后纷纷效仿;短短数月间六人在五个网络信用借贷机构上共诈骗人民币近四十万元。

  看到一笔笔钱进账,卖掉一个个手机笔记本电脑的伍某某开始心慌,作为一名大学生,其深知这钱拿不得也用不得,在经过了多重心理煎熬之后,伍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在伍某某的帮助下抓获了向某某、李某某等其他人员。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时觉悟,尚未晚矣!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身份证等证件遗失时主动挂失,防止身份信息被他人利用;在收到相关贷款催款信息时,请及时与相关贷款机构核实信息,必要时请向公安机关报警,防止该种诈骗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