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推手“发力”
12月我省CPI同比上涨1.4%
住、行、医价格上涨有点“猛”
湖南日报1月11日讯(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张蜜)今天,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最新数据:2017年12月,湖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这是我省月度CPI上涨幅度在连续4个月下滑后首现回升。
纳入统计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七类价格同比上涨,共同推高我省CPI增幅。其中,居住类价格上涨最快,同比增长3.5%,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实际上,今年以来我省居住类价格涨势“坚挺”,12个月涨幅始终保持在3%以上。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价格涨幅也分别高出全省CPI增幅1.1个、0.4个百分点。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等价格均同比增长1%左右。
随着年节临近,蛋类、水产品、鲜果、粮食等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共同影响CPI上涨约0.2个百分点。但畜肉类、鲜菜价格仍保持“低姿态”,分别同比下降6.3%、0.7%,在两者影响下,食品烟酒继续为我省居民“减轻负担”,12月其价格同比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