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3日讯(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林俊)今日,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消息,2017年目录外进口商品监督抽查情况显示,共抽查进口产品128批,其中不合格36批,不合格率28.1%。从监督抽查的结果来看,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目前我国的进出口商品分为目录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和目录外两大类,其中目录内的商品实施必检,目录外的实行抽样检查。今年,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近年来质量问题频发、消费者反映强烈、媒体关注度高的进口消费类产品加大了抽查检测力度,包括:刹车片、电子座便器、功能性服装、成人服装、食品接触产品(陶瓷器具和滤水壶)、一次性卫生用品(纸尿裤)、婴童服装、童鞋、电饭煲、太阳镜、儿童牙刷、箱包等。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刹车片、功能性服装、成人服装、食品接触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和箱包。如:刹车片的产品和包装信息不合格,功能性服装的抗紫外线不合格,食品接触产品的热抗震性不符合标准要求和银渗出超标,箱包的振荡和冲击性能不符合标准等。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功能性服装抗紫外线不合格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热抗震性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产品破裂、烫伤消费者;银渗出超标容易渗入食物中,过多摄入易损害身体健康;而箱包的振荡和冲击性能是检验箱包正常使用的重要指标。
进口商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有的国外生产商对我国强制性标准缺乏足够关注,尤其是标记标识不规范,其标注的成分含量存在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的现象;二是部分进口服装原产国的产品质量控制、生产制造水平比较低,质量难以达到我国标准要求。
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处理: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出具《进 / 出口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单》,要求企业或商户按要求予以整改或者下架,如标记标识不合格的进口商品要求商家联系进口商或者制造商,更换正确的标记标识后方可销售使用;对于不符合我国推荐性标准的,告知企业督促其关注并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检验检疫部门还将与工商、质监等加强协作,建立紧密衔接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实现信息共享,执法互助。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不盲目迷信进口产品;尽量从正规的渠道购买,避免买到假货、仿货;选购时要注意留心产品的标识标签,获取产品的有用信息,信息和产品不符的尽量不要购买;选购后注意保存好收据、发票等购买凭证,以便在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