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玩字牌翻码引争执 一拳领刑十个月

  耒阳人爱玩字牌,约上三五牌友,牌馆一坐可能就是一天。因翻码少进一份钱引争执,曾因盗窃服刑二年半的男子一拳打中对方锁骨。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6年6月24日19时许左右,被告人刘某与张某在耒阳市西湖路李某的牌馆内打牌,因翻码两人发生口角,被告人刘某用拳头打中张某右肩致使张某锁骨部受伤。衡阳市经纬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意见为:被害人张某所受损伤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因为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张某的谅解,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综上,对被告人刘某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梁晓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