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雁峰区通报3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原棉纺厂家属区与原湘江乡东洲管区八组交界处违法建设的问题。

  2010年2月,湖南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利恒假借东洲八组村民联建住房名义在原棉纺厂家属区与东洲八组畔眼龙交界处土地上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原东洲管区支部书记周书生、原支部副书记兼主任丁泽慧、区执法监察大队原中队长刘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支部委员凌多健、白沙洲街道、原湘江乡城建城管工作主要负责人刘兴国、贺友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白沙洲街道塑田社区原主任朱海军、塑田九组原组长丁永亿利用阻工手段强行索要提成的问题。

  2014年,塑田社区辖区内衡阳市第十五中学学生公寓楼项目建设过程中,朱海军、丁永亿两人商议利用丁永亿儿子丁华到工地阻工为要挟,要求向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供应水泥,并按照每立方米水泥加价10%的标准支付朱、丁两人提成。朱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将其列入2017年度村(社区)“两委”换届塑田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名单。

  3、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武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争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朱武绍在担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区妇幼保健院未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资金报告,且未征得政府及财政部门相关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为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争取财政资金共计20万元。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李冬秀为了感谢其在争取资金事宜上的关照,向其妻子杨某送出感谢费共计9万元。朱武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衡阳珠晖区通报一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珠晖区纪委持之以恒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重拳整治“为官不为”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传导压力,起到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和平乡卫生院院长邱辉能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和平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的国债基金100万元到账已近4年,仍未开工建设,导致国债基金被收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珠晖区卫计局工会主席周国荣负责督促和平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未履职到位,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