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近一年,怀孕四个月,他们正准备步入婚姻殿堂,两家人也正在商量结婚事宜,就在准备领证的前几天,她却提出了分手,这到底是为什么?
去年四月份,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25岁的青青(化名)和30岁的阿峰(化名)相识了。后来两人迅速擦出爱的火花,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恋人。按原计划,今年过了元宵节后,两人就去登记结婚,可是就在这之前的一个星期,事情却发生变化。看到自己已是四个月的孕肚,青青悔不当初。
按双方所说的,自从恋爱以来,两人一直相处得还不错,去年中秋节,阿峰将青青带回家见了家长。十一月份,青青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两人也正有结婚打算,便决定生下孩子。2月5日,双方家长约在一起商量结婚事宜,女方提出十万的彩礼,男方因家庭情况只能拿出六万,当天没有达成共识,男方表示回家再商量商量。
经过青青的极力争取,女方家长同意了只要六万元的彩礼,同时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在登记结婚之前,先拿出三、四万,表示诚意。男方却认为给礼金要等到办喜酒之前,先拿钱才结婚,就像卖女儿一样。
阿峰家人拒绝了女方的要求后,青青就被她妈妈等五六个人带去阿峰上班的地方吵闹,说阿峰家不负责任,还拉着他和青青一起去妇幼去把小孩打掉。
虽然当天孩子没有打掉,但是却给双方留下了裂痕,并表示不可能复合,一定要分手。经调解,男方同意给予女方1.8万元作为补偿,女方进行流产手术等一切事项与男方无关。
法小微感言:原本是双喜临门,如今却落得如此收场,真是令人叹惜。缘分的事外人无法左右。也许应了那句话,相爱太容易,现实太残酷。希望恋爱中的双方能保持理性,未婚先孕终究不受法律支持。(据株洲法制民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