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遮牌被拦停)

  (冲关逃跑后操作不当翻车)

  红网邵阳7月24日讯 7月23日,高警局邵阳支队隆回大队民警在巡逻时,一辆红色SUV遮挡号牌停在沪昆高速东往西1162KM处的路边,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进行检查,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驾驶员突然启动车辆逃跑,行驶了100多公里后,在沪昆高速湘乡段因雨天未减速,车辆失控发生了翻车事故。

  当日下午3时许,一辆红色路虎SUV在邵阳新宁收费站进入高速,行驶到沪昆高速东往西1162KM处时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被隆回大队的巡逻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前后牌照都用迷彩布蒙住。民警立即上前拍照固定证据,并让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没想到驾驶员不但不配合民警检查反而是启动车辆冲关逃跑。随后,民警通过内部平台通告了这一情况。

  下午5时许,高警局湘潭支队湘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沪昆高速西往东1050KM处有一辆车牌号为湘A2XXXE的小车发生翻车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发现这辆发生翻车事故的小车就是2个小时前在邵阳冲关逃跑的遮牌车辆。

  到现场后民警看到,这辆SUV小车横向翻倒在了行车道和快速车道中间,车头损毁严重,所幸的是驾驶员并无大碍。经现场初步调查,民警判断小车是因雨天未降低速度行驶、驾驶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在处理完事故现场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了队部。

  回到队部后,民警先询问了驾驶员事故发生经过,驾驶员石某称:前面有一台车变道,自己为了躲避就打了一下方向盘,因为当时雨下得太大,车辆发生打滑一下就翻了。随后,民警拿出了邵阳支队民警拍摄的视频给驾驶员看,在确凿的证据下,驾驶员石某无奈承认了自己遮挡号牌和冲关逃跑的违法行为。

  民警表示,驾驶员石某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在民警例行检查时,强行冲关逃离现场。对于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于其冲关逃避检查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移交给地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进行处理。